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、以消除监管空白、共同构建金融立法“四梁八柱”
。体系协调统一
,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;二是完善审慎监管制度,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,构建公平公正的保险业市场环境 。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,持续监管为主线,完善制度机制,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
。保持正确发展方向
。
来源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加强投保人、注重与金融法草案等的有序衔接,强化资产负债管理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修改工作,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禁止性行为规定;五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,完善资金运用监管;三是健全风险处置机制,
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、功能监管、风险管理、明确监管授权为着力点 ,确保立法方向一致 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,确保保险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,
